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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虚词〔一〕
 
根据洪波著《古代汉语教程》整理编辑 仅供参考

 
 


第二节 指示代词


  指示代词是起指示(也叫指别)和称代作用的词。所谓指示,即指明上下文或语境中存在的人或者事物。所谓称代,即用指示代词来代替上下文或语境存在的人或事物。指示代词起指示作用都是作定语或状语,起称代作用则可以作定语(上古汉语只有“厥”“其”可以这样用)、主语、谓语、宾语或补语。

  在殷商时期,指示代词是近远二分的,近指用“兹”,远指用“之”。例如:

  (1)庚午卜,内贞:王勿作邑才(在),帝若。(甲骨文合集14201)──【注】庚午这天卜,内贞问:如果大王不在这里建造城邑的话,上帝会顺助吗?
  (2)甲戌贞:今亡大[雨]。(甲骨文合集30063)──【注】甲戌这天贞问:今天不会有大雨吗?
  (3)王占曰:今夕其雨,翌辛[丑][启]。夕允雨,辛丑启。(甲骨文合集3297反)──【注】大王占测说:今天傍晚可能要下雨,到明天辛丑日会晴。验辞:那天傍晚果真下雨了,辛丑那天晴了。
  (4)乙亥卜,内贞:王侑石在鹿北东,作邑于?(甲骨文合集13505)──【注】乙亥这天占卜,内贞问:大王在鹿东北拜祭了神石,在那里建造城邑吗?

  到先秦时期,指示代词变得比较复杂,可以分为四套:近指代词、中指代词、远指代词和兼指代词。

  一、近指代词

  近指代词常见的有“此”“斯”“兹”三个,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兹”字甲骨文就有,到西周以后逐渐成 为古语词,主要见于《尚书》《诗经》和《论语》。“斯”大概是春秋、战国时期鲁方言的词,主要见于《论语》《孟子》《礼记》。“此”则广泛见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献,是当时雅言中使用的词。近指代词可以用于指示,也可以用于称代。通常都是体词性的,有时也有谓词性用法。例如:

  (1)天其永我命于新邑,绍复先王之大业,厎绥四方。(《尚书·盘庚上》)
  (2)庄子曰:“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庄子·山木》)
  (3)白圭之玷,尚可磨也。言之玷,不可为也。(《诗经·大雅·抑》)
  (4)居同乐,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则同固,战则同彊。君有士也三万人,以方行天下,……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御。(《国语·齐语》)
  (5)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人也而有疾也,人也而有疾也。”(《论语·雍也》)

  以上各例都是起指别作用,其中前三个例子是体词性的,后两个例子是谓词性的,意思是“这样的”。

  (6)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乎?”(《论语·子罕》)
  (7)晏子曰:“季世也。吾弗知。”(《左传·昭公三年》)
  (8)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 为乐之至于也。”(《论语·述而》)
  (9)背盟而欺大国,必败。(《左传·成公元年》)

  以上各例皆起称代作用,其中前两个例子是体词性的,后两个例子是谓词性的,是“如此”“这样”的意思。

  二、中指代词

  中指代词有“若”“尔”“而”“乃”“然”,“乃”也写作“乃”。这套指示代词现代汉语普通话里没有,但一些方言里还存在。所谓中指,即既不是指代当前的事物,也不是指代很远的事物。最主要的是,这一套指示代词既可以与近指代词构成对立,也可以与远指代词构成对立。例如:

  (1)帝命率育,无此疆界,陈常于时夏。(《诗经·周颂·思文》)
  (2)发彼有的,以祈爵。(《诗经·小雅·宾之初筵》)

  以上例(1)中“尔”与近指代词“此”对举,例(2)中“尔”与远指代词“彼”对举。

  中指代词中“若”“尔”“而”“乃”都有体词性和谓词性两种用法,“然”则只有谓词性功能,没有体词性功能。例如:

  (3)我闻昔者成汤既受命时,则有伊尹格于皇天。(《尚书·君奭》)
  (4)故其法治,其佐贤,其民愿,其俗美,四者齐,夫是之谓上一。(《荀子·王霸》)──【注】“而四者齐”犹言此四者齐也。
  (5)以下贤 为政而乱者,吾言之谓也。(《墨子·尚贤中》)
  (6) 为天子之诸御,不爪翦,不穿耳,娶妻者止于外,不得复使。形全者犹足以为,而况全德之人乎?(《庄子·德充符》)
  (7)颜回问仲尼曰:“孟孙才,其母死,哭泣无涕,中心不戚,居丧不哀,……”仲尼曰:“……孟孙特觉,人哭亦哭,是其所以。”(《庄子·大宗师》)
  (8)大夫相杀称人,此其称名氏以杀何?言将自是弑君也。今将,词曷 为与亲弑者同?君亲无将,将而必诛焉。(《公羊传·昭公元年》)
  (9)贰心必失诸侯,岂唯鲁?(《国语·鲁语下》)
  (10)夫狡焉思启封疆以利社稷者,何国蔑有?唯,故多大国矣。(《左传·成公八年》)

  以上例(3)(4)中的“若”“而”起指别作用,例(5)(6)(7)(8)中的“若”“尔”“乃”起称代作用。其中,例(5)(6)中的“若”“尔”是体词性的,例(7)(8)中的“乃”“尔”是谓词性的。例(9)(10)中的“然”字都是谓词性的。

  三、远指代词

  远指代词有“彼”“夫”“伊”三个,相当于现代汉语的“那”。“彼”在《诗经》里也写作“匪”。“伊”主要见于《诗经》,其他先秦文献只《荀子》一见,可能是先秦时期的某个方言词。“彼”“夫”有体词性和谓词性两种功能,“伊”只有体词性功能,没有谓词性功能。在用法上,“夫”“伊”主要用于指别,“彼”字则指别和称代用法都很普遍。例如:

  (1)所伊人,在水一方。(《诗经·秦风·蒹葭》)
  (2)彼都人士,垂带而厉;彼君子女,捲发如虿(chài)。……匪垂之,带则有余;匪伊卷之,发则有旟(yú)。(《诗经·小雅·都人士》)──【注】虿:蝎类毒虫。旟:本为军旗上的装饰,用鸟的革羽(连皮剥下来的羽毛)制成。这里指头发上有革羽装饰。
  (3)吾闻犬戎树惇(dūn),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国语·周语上》)
  (4)桓公曰:“管夷吾射寡人中钩,是以滨于死。”鲍叔对曰:“夫为其君动也。君若宥而反之,夫犹是也。”(《国语·齐语》)
  (5)内省不疚,何忧何惧?(《论语·颜渊》)──【注】此例“夫”是谓词性的,相当于“那样”。
  (6)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相矣?(《论语·季氏》)──【注】相:导盲之人。
  (7)孟子曰:“王子宫室、车马、衣服多与人同,而王子若者,其居使之然也。(《孟子·尽心上》)──【注】此例“彼”是谓词性的,相当于“那样”。

  四、兼指代词

  兼指代词是指既可以指示或称代较近的事物也可以指示或称代较远的事物的一类指示代词,这类指示代词有“厥”“其(亓)”“是”“时”“寔(实)”“之”“爰”“焉”等,其中“厥”是“其”的古语形式,金文、《尚书》《诗经》用得较多,《论语》以下的文献基本上不用。“亓”是“其”的通假字,见于《墨子》。“时”主要见于《尚书》和《诗经》,其他文献只《荀子》一见。“寔”也写作“实”,主要见于《尚书》《诗经》《左传》《国语》和《公羊传》。这两个词可能都是“是”的古语形式或变体。《尔雅·释诂》:“时、寔,是也。”在先秦时期,这类指示代词与近指代词、中指代词和远指代词都有既对立又有平行的关系,所以是兼指代词。所谓对立,即在语句中相对待出现而所指对象不同,所谓平行,即在语句中相连出现而指代同一对象。例如:

  (1)是故百姓冬不仞(忍)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墨子·节葬下》)──【注】此例“其”和近指代词“此”连用指代同一对象。
  (2)夫道者虚设,其人在则通,其人亡则塞者也。非兹是无以理人,非兹是无以生财。(《管子·国蓄》)──【注】此例“是”与近指代词“兹”连用指代同一对象。
  (3)公子翚(huī)谄乎隐公,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 为君矣。”隐公曰:“吾否。吾使修涂裘,吾将老焉。”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公,于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隐矣。”(《公羊传·隐公四年》)──【注】此例“其”与中指代词“若”连用指代同一对象。
  (4)取天下者,非负其土地而从之之谓也,道足以壹人而已矣。彼其人苟壹,则其土地且奚去我而适它!(《荀子·王霸》)──【注】此例“其”与远指代词“彼”连用指代同一对象。

  以上各例是兼指代词与近指、中指或远指代词连用而指代同一对象。

  (5)维昔之富不如,维今之疾不如。(《诗经·周颂·思文》)──【注】此例“时”与近指代词“兹”对举分指不同对象。
  (6)止,彼以其然也,说其然也,我以其不然也,疑其然也。(《墨子·经说下》)──【注】此例“是”与近指代词“此”对举分指不同对象。
  (7)因谢人,以作庸。(《诗经·大雅·崧高》)──【注】此例“是”与中指代词“尔”对举分指不同对象。
  (8)以其敢于也命之,不以其不敢于也害之。(《墨子·经说下》)──【注】此例“是”与远指代词“彼”对分指不同对象。

  以上是兼指代词与近指、中指、远指代词对举而分指不同对象。

  兼指代词内部各自的语法功能有明显的差异,是唯一一套有明显的语法格位分工的指示代词。“厥”和“其”起称代作用时基本上只作领属定语。“是(时、寔、实)”不作领属性定语,虽然可以作主语也可以作宾语,但是作主语更常见,尤其是“寔(实)”,只作主语。“之”起称代作用时基本上只作宾语。“爰”只称代处所,出现在谓语中心语之前作状语。“焉”主要是称代处所,出现在谓语中心语之后作补语。例如:

  (9)俶载南亩,播百谷。(《诗经·小雅·大田》)──【注】俶(chù):始。载:从事。此例“厥”起指别作用。
  (10)冀州……土惟白壤。(《尚书·禹贡》)──【注】此例“厥”作领属定语。
  (11)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百谷。”(《尚书·尧典》)──【注】此例“时”起指别作用。
  (12)京师之野,于处处,于庐旅,于言言,于语语。(《诗经·大雅·公刘》)──【注】此例“时”起称代作用,称代处所。
  (13)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命不同。(《诗经·召南·小星》)──【注】此例“寔”起称代作用,回指前文,作主语。
  (14)子曰:“善人 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言也!”(《论语·子路》)──【注】此例“是”起指别作用。
  (15)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刻其舟,曰:“吾剑之所从坠。”(《吕氏春秋·察今》)──【注】此例“是”起称代作用,作主语。
  (16)居恶在,仁也;路恶在,义也。(《孟子·尽心上》)──【注】此例“是”作判断句的谓语。
  (17)子于归,宜其室家。(《诗经·周南·桃夭》)──【注】此例“之”起指别作用。
  (18)公子再拜稽首对曰:“子女玉帛,则君有。”(《国语·晋语四》)──【注】此例“之”起称代作用,作宾语。
  (19)乐土乐土,得我所。(《诗经·魏风·硕鼠》)──【注】“爰”作状语,称代处所。
  (20)与从者谋于桑下,蚕妾在。(《国语·晋语四》)──【注】“焉”作补语,称代处所。

  兼指代词“其”“是”“之”除了体词性功能之外,也有谓词性功能,可以翻译成“那样”“那样的”。例如:

  (21)重耳若获集德而归载,使主晋民,成封国,何实不从?(《国语·晋语四》)──【注】此例中“其”回指前文,起语用关连作用,是“那样”的意思。
  (22)不宁唯,又使围蒙其先君。(《左传·昭公元年》)──【注】此例“是”作谓语,受副词修饰。
  (23)微生亩谓孔子曰:“丘何为栖栖者与?无乃为佞乎?”(《论语·宪问》)──【注】栖栖:匆忙的样子。——此例“是”作状语,修饰形容词性谓语。
  (24)过而不改,又,是谓之过。(《谷梁传·僖公二十一年》)──【注】此例“之”作谓语,受副词修饰。

  “焉”的谓词性功能则是假借为“然”,与“如”“若”构成“如(若)……焉”格式,可以翻译成“像……那样”。例如:

  (25)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论语·子张》)
  (26)夫民心之慍也。若防大川:溃而所犯必大矣。(《国语·楚语下》)

  五、指示代词的虚指用法

  指示代词无论是起指别作用还是起称代作用,一般都有具体确定的对象可指可代的,指别或称代的对象要么出现在上下文中,要么出现在话语的语境当中。但是有时指示代词指示或称代的对象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或者根本不存在指代对象。这种情况称之 为指示代词的虚指用法。

  近指代词和中指代词只有在和其他指示代词对举的时候才有虚指用法。例如:

  (1)帝命率育,无界,陈常于时夏。(《诗经·周颂·思文》)──【注】此例近指代词“此”与中指代词“尔”对举,它们的指别对象都是不确定的。
  (2)亦一是非,亦一是非。(《庄子·齐物论》)──【注】此例近代词“此”与远指代词“彼”对举,都没有实际指代的对象。

  远指代词和兼指代词单独使用时也可以虚指。例如:

  (3)人卒未有不兴名就利者,富则人归之。(《庄子·盗跖》)──【注】“彼富则人归之”意思是“某一个人富裕别人就会趋附他。”“彼”虚指。
  (4)子于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注】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在某一天哭泣过,就不会唱歌。兼指代词“是”虚指,不具体指别哪一天,所以用“某”来翻译。
  (5)故天将降大任于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孟子·告子下》)──【注】“降大任于是人也”意思是“把重大任务交给某一个人”。“是”虚指。
  (6)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必可言也,言必可行也。(《论语·子路》)──【注】“名之必可言”意思是“给某种东西命名一定能够称说”;“言之必可行”意思是“称说某种事物就一定能够付诸实践”。“之”虚指。

  “其”字的虚指用法在理解上与“是”“之”有所不同,大多要理解成“那样的”或者“适当的”“合适的”。例如:

  (7)伯夷,非君不事,非友不友。(《孟子·公孙丑上》)──【注】这句话杨伯峻《孟子译注》翻译为:“伯夷,不是他理想的君主,不去侍奉;不是他理想的朋友,不去交结。”“其”虚指。
  (8)今有人,不遇时,虽贤,其能行乎?(《荀子·宥坐》——这句话的意思是:假如有那样一个人,没有遇到合适的时机,即使(他)贤良,能做成一番事业吗?“其”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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