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页 >> 诸子百家 >> 战国策·卷七

·中华典籍·


戰國策

  

〔战国〕作者佚名
〔西汉〕刘向·考订整理

  

《战国策》凡三十三卷附文一篇 子夜星网站整理编校
  

 

〔共33頁〕上一頁 下一頁

  


◎ 卷七 秦五


谓秦王

一 谓秦王曰章

  谓秦王曰:“臣窃惑王之轻齐、易楚,而卑畜韩也。臣闻:王,兵胜而不骄;伯,主约而不忿。胜而不骄,故能服世;约而不忿,故能从邻。今王广德魏、赵,而轻失齐,骄也;战胜宜阳,不恤楚交,忿也。骄忿,非伯王之业也。臣窃为大王虑之而不取也。

  “《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故先王之所重者,唯始与终。何以知其然?昔智伯瑶残范、中行,围逼晋阳,卒为三家笑;吴王夫差栖越于会稽,胜齐于艾陵,为黄池之遇,无礼于宋,遂与句践禽,死于干隧;梁君伐楚胜齐,制赵、韩之兵,驱十二诸侯以朝天子于孟津,后子死,身布冠而拘于秦。三者非无功也,能始而不能终也。

  “今王破宜阳,残三川,而使天下之士不敢言;雍天下之国,徙两周之疆,而世主不敢交;阳侯之塞,取黄棘,而韩、楚之兵不敢进。王若能为此尾,则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王若不能为此尾,而有后患,则臣恐诸侯之君,河、济之士,以王为吴、智之事也。

  “《诗》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此言末路之难。今大王皆有骄色,以臣之心观之,天下之事,依世主之心,非楚受兵,必秦也。何以知其然也?秦人援魏以拒楚,楚人援韩以拒秦,四国之兵敌,而未能复战也。齐、宋在绳墨之外以为权,故曰:先得齐、宋者伐秦。秦先得齐、宋,则韩氏铄;韩氏铄,则楚孤而受兵也。楚先得齐,则魏氏铄;魏氏铄,则秦孤而受兵矣。若随此计而行之,则两国者必为天下笑矣。”


二 秦王与中期争论章

  秦王与中期争论,不胜。秦王大怒,中期徐行而去。或为中期说秦王曰:“悍人也中期!适遇明君故也,向者遇桀、纣,必杀之矣。”秦王因不罪。


三 献则谓公孙消章

  献则谓公孙消曰:“公大臣之尊者也,数伐有功。所以不为相者,太后不善公也。羋戎者,太后之所亲也;今亡于楚,在东周。公何不以秦、楚之重,资而相之于周乎?楚必便之矣。是羋戎有秦、楚之重,太后必悦公,公相必矣。”


四 楼忤约秦魏章

  楼忤约秦、魏,魏太子为质,纷彊欲败之。谓太后曰:“国与还者也。败秦而利魏,魏必负之,负秦之日,太子为粪土矣。”太后坐王前而泣。王因疑于太子,令之留于酸枣。楼子患之。昭衍为周之梁,楼子告之。昭衍见梁王,梁王曰:“何闻?”曰:“闻秦且伐魏。”王曰:“为期与我约矣。”曰:“秦疑于王之约,以太子之留酸枣而不之秦。秦王之计曰:‘魏不与我约,必攻我。我与其处而待之见攻,不如先伐之。’以秦强折节而下与国,臣恐其害于东周。”

  【注】“楼忤”,另作“楼啎”,一也。“纷彊,魏臣也。敗,害也。


五 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章

  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见秦质子异人,归而谓父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曰:“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得煖衣馀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事之。”

  秦子异人质于赵,处于聊城。故往说之曰:“子傒有承国之业,又有母在中,今子无母于中,外托于不可知之国,一日倍约,身为粪土。今子听吾计事,求归,可以有秦国。吾为子使秦,必来请子。”

  乃说秦王后弟阳泉君曰:“君之罪至死,君知之乎?君之门下无不居高尊位,太子门下无贵者。君之府藏珍珠宝玉,君之骏马盈外厩,美女充后庭。王之春秋高,一日山陵崩,太子用事,君危于累卵,而不寿于朝生。说有可以一切而使君富贵千万岁,其宁于太山四维,必无危亡之患矣。”阳泉君避席,请闻其说。不韦曰:“王年高矣,王后无子,子傒有承国之业,士仓又辅之。王一日山陵崩,子傒立,士仓用事,王后之门必生蓬蒿。子异人贤材也,弃在于赵,无母于内,引领西望,而愿一得归。王后诚请而立之,是子异人无国而有国,王后无子而有子也。”阳泉君曰:“然。”入说王后,王后乃请赵而归之。

  赵未之遣,不韦说赵曰:“子异人,秦之宠子也,无母于中,王后欲取而子之。使秦而欲屠赵,不顾一子以留计,是抱空质也。若使子异人归而得立,赵厚送遣之,是不敢倍德畔施,是自为德讲。秦王老矣,一日晏驾,虽有子异人,不足以结秦。”赵乃遣之。

  异人至,不韦使楚服而见。王后悦其状,高其知曰:“吾楚人也。”而自子之,乃变其名曰“楚”。王使子诵,子曰:“少弃捐在外,尝无师傅所教学,不习于诵。”王罢之,乃留止。

  间曰:“陛下尝轫车于赵矣,赵之豪杰,得知名者不少。今大王反国,皆西面而望,大王无一介之使以存之,臣恐其皆有怨心。使边境早闭晚开。”王以为然,奇其计。王后劝立之。王乃召相,令之曰:“寡人子莫如楚。”立以为太子。

  子楚立,以不韦为相,号曰“文信侯”,食蓝田十二县。王后为华阳太后,诸侯皆致秦邑。

  【注】“异人”:秦庄襄王之孙,孝文之子,后易其名“子楚”。昭王时质於赵,时不韦贾邯郸而见也。 鲍本注称:异人,子楚初名,孝文王子。
  “太子”:子傒。
  “王后”:孝文皇帝华阳夫人也。时昭王时也,或言后耳。
  “朝生”:木堇也,朝荣夕落。真为短命不寿也,命将不至终日也,令又不如。
  “四维”:鲍本:四方之隅,不可移也。正曰:以太山为四维。 “避席”离席。
  “德讲”:鲍本:必以恩德讲好于赵。讲,古繁体为“講”,正曰:講,即“媾”字。
  “赵乃遣之”:鲍本:不韦传,秦围邯郸,赵欲杀子楚,子楚脱亡归,与此驳。《札记》丕烈案:此策文与史记多不同,详在小司马索隐也。
  “王后悦其状,高其知曰”:高者,告也;姚本注“高,大。”实为缪也。
  “吾楚人也”:夫人,楚女也,故告之。“而自子之”:以异人为己子。
  “间曰”:间,须臾也,言谈之间也。曰,子楚谓也。 “反国”:返子楚回国。
  “无一介之使以存之”:姚本注:存,劳问也。 鲍本昭二十八年注,一介,单使也。存,问也,问其存亡。 拙注:二位前者所注皆缪矣。存,古之“荐”也,通假字也。此句意为:无一使者荐往(赵国)。


六 文信侯欲攻赵以广河间章

  文信侯欲攻赵以广河间,使刚成君蔡泽事燕三年,而燕太子质于秦。文信侯因请张唐相燕,欲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张唐辞曰;“燕者必径于赵,赵人得唐者,受百里之地。”文信侯去而不快。少庶子甘罗曰:“君侯何不快甚也?”文信侯曰:“吾令刚成君蔡泽事燕三年,而燕太子已入质矣。今吾请张卿相燕而不肯行。”甘罗曰:“臣请行之。”文信君叱去,曰:“我自行之而不肯,汝安能行之也?”甘罗曰:“夫项橐生七岁而为孔子师,今臣生十二岁于兹矣!君其试臣,奚以遽言叱也?”

  甘罗见张唐曰:“卿之功,孰与武安君?”唐曰:“武安君战胜攻取,不知其数;攻城堕邑,不知其数。臣之功不如武安君也!”甘罗曰:“卿明知功之不如武安君欤?”曰:“知之。”“应侯之用秦也,孰与文信侯专?”曰:“应侯不如文信侯专。”曰:“卿明知为不如文信侯专欤?”曰:“知之。”甘罗曰:“应侯欲伐赵,武安君难之,去咸阳七里,绞而杀之。今文信侯自请卿相燕,而卿不肯行,臣不知卿所死之处矣!”唐曰:“请因孺子而行!”令库具车,厩具马,府具币。行有日矣,甘罗谓文信侯曰:“借臣车五乘,请为张唐先报赵。”

  见赵王,赵王郊迎。谓赵王曰:“闻燕太子丹之入秦欤?”曰:“闻之。”“闻张唐之相燕欤?”曰:“闻之。”“燕太子入秦者,燕不欺秦也;张唐相燕者,秦不欺燕也。秦、燕不相欺,则伐赵危矣。燕、秦所以不相欺者无异故,欲攻赵而广河间也。今王赍臣五城以广河间,请归燕太子,与强赵攻弱燕。”赵王立割五城以广河间,归燕太子。赵攻燕,得上谷三十六县,与秦什一。

  【注】姚本注:太子,燕僖王之子子丹也。
  “少庶子甘罗”:姚本注:“少庶子,官名。甘罗,文相家臣也。”
  鲍本注:“《礼》:庶子,掌诸侯卿大夫之庶子。罗,茂之孙。” 正曰:索隐引策甘罗事吕不韦为庶子,即指此也。注以周制言秦官,误。庶子说,又见后。
  “武安君”:姚本注:武安君,秦將白起。
  姚本续:史记,得上谷三十城,令秦有十一。后语,三十餘城,令秦有其十二。
  鲍本:以十之一与秦也,罗传有。 补曰:史云,得上谷二十城,令秦有十一。索隐云,谓以十一城予秦也。二说未知孰是?


七 文信侯出走章

  文信侯出走,与司空马之赵,赵以为守相,秦下甲而攻赵。司空马说赵王曰:“文信侯相秦,臣事之为尚书,习秦事。今大王使臣守小官,习赵事。请为大王设秦、赵之战,而亲观其孰胜。赵孰与秦大?”曰:“不如。”“民孰与之众?”曰:“不如。”“金钱粟孰与之富?”曰:“弗如。”“国孰与之治?”曰:“不如。”“相孰与之贤?”曰:“不如。”“将孰与之武?”曰:“不如。”“律令孰与之明?”曰:“不如。”司空马曰:“然则大王之国百举而无及秦者,大王之国亡。”赵王曰:“卿不远赵,而悉教以国事,愿于因计。”司空马曰:“大王裂赵之半以赂秦,秦不接刃而得赵之半,秦必悦。内恶赵之守,外恐诸侯之救,秦必受之。秦受地而却兵,赵守半国以自存。秦衔赂以自强,山东必恐;亡赵自危,诸侯必惧,惧而相救,则从事可成。臣请大王约从。从事成,则是大王名亡赵之半,实得山东以敌秦,秦不足亡。”赵王曰:“前日秦下甲攻赵,赵赂以河间十二县,地削兵弱,卒不免秦患。今又割赵之半以强秦,力不能自存,因以亡矣。愿卿之更计。”司空马曰:“臣少为秦刀笔以官,长而守小官,未尝为兵首,请为大王悉赵兵以遇。”赵王不能将。司空马曰:“臣效愚计,大王不能用,是臣无以事大王,愿自请。”

  司空马去赵,渡平原。平原津令郭遗劳而问:“秦兵下赵,上客从赵来,赵事何如?”司空马言其为赵王计而弗用,赵必亡。平原令曰:“以上客料之,赵何时亡?”司空马曰:“赵将武安君,期年而亡;若杀武安君,不过半年。赵王之臣有韩仓者,以曲合于赵王,其交甚亲,其为人,疾贤妒功臣。今国危亡,王必用其言,武安君必死。”

  韩仓果恶之,王使人代。武安君至,使韩仓数之曰:“将军战胜,王觞将军。将军为寿于前而捍匕首,当死。”武安君曰:“繓病钩,身大臂短,不能及地,起居不敬,恐惧死罪于前,故使工人为木材以接手。上若不信,繓请以出示。”出之袖中,以示韩仓,状如振捆,缠之以布。“愿公入明之。”韩仓曰:“受命于王,赐将军死,不赦。臣不敢言。”武安君北面再拜赐死,缩剑将自诛,乃曰:“人臣不得自杀宫中。”遇司空马门,趣甚疾,出諔门也。右举剑将自诛,臂短不能及,衔剑征之于柱以自刺。武安君死,五月赵亡。

  平原令见诸公,必为言之曰:“嗟嗞乎,司空马!”又以为司空马逐于秦,非不知也;去赵,非不肖也。赵去司空马而国亡。国亡者,非无贤人,不能用也。

  【注】“文信侯出走”:鲍本注:始皇十年免相就国,十二年徙蜀,饮酖死。
  “约从”:“从”,即“纵”。联盟山东六国为纵。
  “繓”:李牧名。
  “病鉤”:即所谓臂短也。

  【附评】鲍本彪谓:从横之说,皆有所偏,而从人欲合六弱,以攻一强,其势若可为也,患诸侯之不一耳!使诸侯而明於事变,不惑小利,不修小怨,并力合虑而西,虽不可以大有为,其於蹙秦有餘。惜乎当时不知此也!自苏秦死,从终不坚,秦兵四出,诸侯挫於走北,其气夺矣。司空马欲以此时割赵之半说秦,而反其兵,因以復合天下之从,岂不谬哉!夫以全赵犹惴惴不自保,安能守半赵以自存乎?秦有并吞天下之心,虽得半赵,不尽不止,而何以说之?诸侯势去,自春申不能从以难秦,司空马独能之乎?故赵幽之亡,罪在用韩仓而杀李牧,无与司空马。平原令非篤论也。补曰:秦策,秦王资顿弱以金,北游燕赵,而杀李牧。史称,秦多与赵王宠臣郭开金,为反间,而杀牧。而廉颇传称,颇之仇郭开与使者金,使毁颇。及张释之传云,赵用李牧几霸,会赵王迁立,其母倡也,迁用郭开谗,卒诛李牧。列女传云,赵悼后者,邯郸倡女,前嫁,乱一宗族。既寡,悼襄王以其美而娶之,李牧諫云云,不听。后生子迁,立为幽闵王。后通於春平君,多受秦赂,而使王诛其良将李牧。赵亡后,大夫怨倡后之譖太子喜杀李牧,乃杀倡后,灭其家。诸说皆可互考。但史因廉颇不受代事而误以为牧,恐郭开、韩仓亦有差互耳。


八 四国为一将以攻秦章

  四国为一,将以攻秦。秦王召群臣宾客六十人而问焉,曰:“四国为一,将以图秦,寡人屈于内,而百姓靡于外,为之奈何?”群臣莫对。姚贾对曰:“贾愿出使四国,必绝其谋,而安其兵。”乃资车百乘,金千斤,衣以其衣冠,舞以其剑。姚贾辞行。绝其谋,止其兵,与之为交以报秦。秦王大悦。贾封千户,以为上卿。

  韩非知之,曰:“贾以珍珠重宝,南使荆、吴,北使燕、代,之间三年,四国之交未必合也,而珍珠重宝尽于内。是贾以王之权、国之宝,外自交于诸侯,愿王察之。且梁监门子,尝盗于梁,臣于赵而逐。取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与同知社稷之计,非所以厉群臣也。”

  王召姚贾而问曰:“吾闻子以寡人财交于诸侯,有诸?”对曰:“有。”王曰:“有何面目复见寡人?”对曰:“曾参孝其亲,天下愿以为子;子胥忠于君,天下愿以为臣;贞女工巧,天下愿以为妃。今贾忠王,而王不知也。贾不归四国,尚焉之?使贾不忠于君,四国之王尚焉用贾之身?桀听谗而诛其良将,纣闻谗而杀其忠臣,至身死国亡。今王听谗,则无忠臣矣。”

  王曰:“子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姚贾曰:“太公望,齐之逐夫,朝歌之废屠,子良之逐臣,棘津之雠不庸,文王用之而王。管仲,其鄙人之贾人也,南阳之弊幽,鲁之免囚,桓公用之而伯。百里奚,虞之乞人,传卖以五羊之皮,穆公相之而朝西戎。文公用中山盗,而胜于城濮。此四士者,皆有诟丑,大诽于天下,明主用之,知其可与立功也。使若卞随、务光、申徒狄,人主岂得其用哉?故明主不取其污,不听其非,察其为己用。故可以存社稷者,虽有外诽者不听,虽有高世之名,无咫尺之功者不赏。是以群臣莫敢以虚愿望于上。”

  秦王曰:“然。”乃可复使姚贾而诛韩非。

  【注】“衣以其衣冠,舞以其剑”:以王衣冠服饰,配携王剑。
  “朝歌之废屠”:姚本注:卖肉于朝歌,肉上生臭不售,故曰废屠。
  “子良之逐臣,棘津之雠不庸”:姚本注,子良不用,而斥逐也。釣魚於棘津,魚不食餌;賣庸作,又不能自售也。讎,售同。
  “南阳之弊幽,鲁之免囚”:姚本注:弊,隐也。幽,潜。不见升用,贫贱于南阳,故曰“南阳之弊幽”。于公子纠不死其难,为鲁所束缚而归齐,故曰“鲁之免囚”也。
  “百里奚,虞之乞人”:姚本注:百里奚,虞臣。虞君不用,传之门,自鬻于秦,号五羊大夫。于穆公,伯西方,戎来朝也。传曰,五羖用而秦霸。此之谓也。鲍本注:奚,虞臣也,不见用,自鬻于秦养牲者,以五羖羊皮鬻之。
  有注云:鲍本高诱,妄人也。注此书,谬妄非一处。如此策以姚贾为陈贾,齐策以伐燕为齐宣王,初不考其岁月。 贾乃与李斯同时,安得见于孟子之书? 宣、闵皆尝伐燕,而之、哙之役,实闵王也。诱之率意如此,愚天下后世甚矣。彪之校注,盖为此发愤,故其所称皆必有依据,惧获罪于后人也。正曰:鲍注是书,谓高氏以姚贾为孟子书陈贾,以伐燕为齐宣王,为是愤发,凡策之书宣者,悉据史记改从闵,大诋高氏,而以此为称首。夫学者考订于千载之上,义理事征而已。岁月名字之差互者,当博取征验,而折以事理之是非,信其可征者。或彼此有据,则并存之可也。择焉不精,凭私臆决,妄诋前人,輒改旧文,何鲍氏之果哉?考之赵策,赵使姚贾约韩、魏,时虽不可考,其云赵使,则赵臣也。魏策,周最入齐,秦王怒,令姚贾让魏王。秦武、魏襄时也。其云秦令,则秦臣也。此策姚贾,梁监门子,则魏人。仕秦,并始皇、李斯时者,殆非一姚贾矣。 姚以舜姓得为陈,高不为无据。 使诚孟子书所称,当与秦武、魏襄相及,并始皇、李斯者,则非。然未知的为一人?而高輒以此姚贾为孟子书讥周公不仁不智者,固非矣。 唯之、哙之役,则有可言者。 史记年表,齐宣王立十九年卒,湣王立。燕哙七年,当湣王十年,书哙、子之皆死,惟孟子以为宣王,而策之文与之合。此通鉴所据也。通鉴,宣王二十九年伐燕,视史记下移十年。宣王伐燕,即薨。次年,湣王立。宣、闵之年,或乱而失次。通鉴必有所据。而大事记亦从之。伐燕之事,莫详于孟子,莫著于国策。史记年表无明文,齐世家不书,特燕世家剟取国策而易宣以湣耳。安得据史记之略,而废孟子、国策之详且明哉? 传曰,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 宣王伐燕,孟子所见也,史记所传闻者也,安得据所传闻而废所见者哉?或谓荀卿尝事宣王,为之讳也。孟子之书,幸有国策明征,不然,则非孟之徒,得以肆其说矣。策文书宣,非出高氏,岂为率意繆妄?鲍之诋高氏,乃所以自谓也。高注吕氏春秋阴康氏,据汉书改为陶唐氏,昔人讥其不视古今人表,妄改本文。鲍之失正,类此。学者之所以慎于传疑也。

 

〔共33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上一頁 下一頁

  

 
 
子夜星网站

Personal Website.  Created by Midnight Star .Copyrigh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