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二
新郑讼<1>
长山石进士宗玉,为新郑令<2>。
适有远客张某,经商于外,因病思归,不能骑步,赁禾车一辆<3>,携赀五千,两夫挽载以行。至新郑,两夫往市饮食,张守赀独卧车中。有某甲过,睨之,见旁无人,夺赀去。张不能御<4>,力疾起,遥尾缀之,入一村中,又从之入一门内。张不敢入,但自短垣窥觇之。甲释所负,回首见窥者,怒执为贼,缚见石公,因言情状。问张,备述其冤。公以无质实,叱去之。二人下,皆谓官无皂白。公置若不闻,颇忆甲久有逋赋<5>,遣役严追之。逾日,即以银三两投纳。石公问金所自来。甲云:“质衣鬻物。”皆指名以实之。石公遣役令视纳税人,有与甲同村者否。适甲邻人在,唤入问之:“汝既为某甲近邻,金所从来,尔当知之。”邻曰:“不知。”公曰:“邻家不知,其来暧昧。”甲惧,顾邻曰:“我质某物,鬻某器,汝岂不知?”邻急曰:“然,固有之矣。”公怒曰:“尔必与甲同盗,非刑询不可!”命取梏械<6>,邻人惧曰:“吾以邻故,不敢招怨<7>;今刑及己身,何讳乎?彼实劫张某钱所市也<8>。”遂释之。时张以丧赀未归,乃责甲押偿之<9>。此亦见石之能实心为政也。
异史氏曰:石公为诸生时,每一艺出,得者秘以为宝。观其人,恂恂雅饬<10>,翰苑则优<11>,似非薄书才者<12>。乃一行作吏<13>,神君之名<14>,噪于河朔<15>。谁谓文章仅华国之具哉<16>!故志之,以风有位者<17>。
(据《聊斋志异》青本,参校铸本、异史本、二十四卷本)
【注释】
<1>本篇题目另作“新郑狱”。
<2>石宗玉:石日琮,字宗玉,号璞公,长山(今山东省邹平县)人,康熙年间进士,授新郑县知县,有政绩。见嘉庆《长山县志》卷七。新郑:今河南省新郑县。
<3>禾车:田间载运禾谷的手推车。
<4>御:抗拒。
<5>逋赋,逃税,拖欠赋税。
<6>梏械:刑具。
<7>招怨,招引怨恨,指引起甲的仇视。
<8>市:购买。指以铜钱兑换银两。
<9>押偿:将其拘禁,强令偿还。
<10>恂恂:恭顺。雅饬:文雅端方的打扮。
<11>翰苑:翰林院。此指在翰林院任职。
<12>簿书:官署文书,指做官处理政务。诎:短也。谓短于政务。
<13>一行作吏,犹言一经入仕:谓初次做官。
<14>神君:官吏贤明公正,使民敬仰如神者,称“神君”。
<15>河朔:泛指黄河以北之地。
<16>“谁谓文章”句:谁说会写文章的人没有经世济民的才干!
<17>风:通“讽”,讽谏。有位者:在职位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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