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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新注文言小说《聊斋志异》

清·蒲松龄 Pu Songling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子夜星网站整理编校
 


◎ 卷十二


纫针

 

  虞小思,东昌人<1>,居积为业。妻夏,归宁而返<2>。见门外一妪,偕少女哭甚哀。夏诘之,妪挥泪相告。

  乃知其夫王心斋,亦宦商也,家中落,无衣食业。浼中保贷富室黄氏金,作贾<3>,中途遭寇,丧赀,幸不死。至家,黄索偿,计子母不下三十金<4>,实无可准抵<5>。黄窥其女纫针美,将谋作妾。使中保质告之:如肯可,折债外,仍以廿金压券<6>。王谋诸妻,妻泣曰:“我虽贫,固簪缨之胄<7>。彼以执鞭发迹<8>,何敢遂媵吾女<9>!况纫针固自有婿,汝何得擅作主?”先是,同邑傅孝廉之子,与王投契<10>,生男阿卯,与褓中论婚<11>,后孝廉官于闽,年余而卒,妻子不能归,音耗俱绝。以故,纫针十五,尚未字也。妻言及此,王无词,但谋所以为计。妻曰:“不得已,其试谋诸两弟。”盖妻范氏,其祖曾任京职,两孙田产尚多也。次日,妻携女归告两弟。两弟任其涕泪,井无一词肯为设处,范乃号啼而归。适逢夏诘,且诉且哭。

  夏怜之:视其女,绰约可爱<12>,益为哀楚。遂邀入其家,款以酒食,慰之曰:“母子勿戚,妾当竭力。”范未逞谢,女已哭伏在地。益加惋惜,筹思曰:“虽有薄蓄,然三十金亦复大难,当典质相付。”母女拜谢。夏以三日为约,别后,百计为之营谋,亦未敢告诸其夫。三日,未满其数,又使人假诸其母。范母女已至,因以实告,又订次日。抵暮,假金至,合裹并置床头。

  至夜,有盗穴壁,以火入。夏觉,睨之,见一人臂挎短刀,状貌凶恶。大惧,不敢作声,伪为睡者。盗近箱,意将发扃。回顾,夏枕边有裹物,探身攫去;就灯解视,乃入腰橐,不复胠箧而去<13>。夏乃起呼。家中唯一小婢,隔墙呼邻,邻人集而盗已远。夏乃对灯啜泣。见婢睡熟,乃引带自经于棂间,天曙婢觉,呼人解救,四肢冰冷。虞闻,奔至,诘婢始得其由,惊涕营葬。时方夏,尸不僵,亦不腐。过七日,乃殓之。既葬,纫针潜出,哭于其墓。暴雨忽集,霹雳大作,发墓,纫针震死。虞闻,奔验,则棺木已启,妻呻嘶其中,抱出之。见女尸,不知为谁。夏审视,始辨之,方相骇怪。未几,范至,见女已死,哭曰:“固疑其在此,今果然矣!闻夫人自缢,日夜不绝声。今夜语我,欲哭于殡宫<14>,我未之应也。”夏感其义,遂与夫言,即以所葬材穴葬之。范拜谢,虞负妻归,范亦归告其夫。闻村北一人被雷击死于途,身有字云:“偷夏氏金贼。”俄闻邻妇哭声,乃知雷击者即其夫马大也。村人白于官,官拘妇械鞠:则范氏以夏之措金赎女,对人感泣;马大赔博无赖,闻之而盗心遂生也。官押妇搜赃,则止存二十数,又检马尸得四数。官判卖妇偿补责还虞。夏益喜,全金悉仍付范,伸偿债主。

  葬女三日,夜大雷电以风,坟复发,女亦顿活。不归其家,往扣夏氏之门;盖认其墓,疑其复生也<15>。夏惊起,隔扉问之。女曰:“夫人果生耶!我纫针耳。”夏骇为鬼,呼邻媪诘之,知其复活,喜内入室,女自言:“愿从夫人服役,不复归矣。”夏曰:“得无谓我损金为买婢耶?汝葬后,债已代偿,可勿见猜。”女益感泣,愿以母事,夏不允。女曰:“儿能操作,亦不坐食。”天明告范,范喜,急至,亦从女意,即以属夏<16>。范去,夏强送女归。女啼思夏,王心斋自负女来,委诸门内而去。夏见惊问,始知其故,遂亦安之。女见虞至,急下拜,呼以父。虞固无子女,又见女依依伶人,颇以为欢。女纺绩缝纫,勤劳臻至。夏偶病剧,女昼夜给役<17>。见夏不食,亦不食;面上时有啼痕,向人曰:“母有万一,我誓不复生!”夏少瘳,始解颜为欢<18>。夏闻流涕,曰:“我四十无子,但得生一女如纫针亦足矣。”

  夏从不育,逾年忽生一男,人以为行善之报。

  居二年,女益长。虞与王谋,不能坚守旧盟。王曰:“女在君家,婚姻惟君所命。”女十七,惠美无双。此言出,问名者趾错于门<19>,夫妻为拣宫室。黄某亦遣媒来,虞恶其为富不仁,力却之。为择于冯氏。冯,邑名士,子慧而能文。将告于王,王出负贩未归,遂径诺之。黄以不得于虞,亦托作贾,迹王所在,设馔相邀,更复助以资本,渐渍习洽<20>,因自言其子慧以自媒。王感其情,又仰其富,遂与订盟;既归,诣虞,则虞昨日已受冯氏婚书。闻王所言,不悦,呼女出,告以情。女怫然曰:“债主,吾仇也!以我事仇,但有一死!”王无颜,托人告黄以冯氏之盟。黄怒曰:“女姓王,不姓虞。我约在先,彼约在后,何得背盟?”遂控于邑宰,宰意以先约判归黄<21>。冯曰:“王某以女付虞,固言婚嫁不复预闻<22>,且某有定婚书,彼不过杯酒之谈耳。”宰不能断,将惟女愿从之。黄又以金赂官,求其左袒<23>,以此月余不决。

  一日,有孝廉北上,公车过东昌<24>,使人问王心斋。适问于虞,虞转诘之,盖孝廉姓傅,即阿卯也。入闽籍,十八已乡荐矣,犹以前约未婚<25>。其母嘱今便道访王,问女曾否另字也。虞大喜,邀傅至家,历述所遭。然婿远来数千里,患无凭据。傅启箧,出王当日允婚书。虞招王至,验之果真,乃共喜。是日当官覆审,傅投刺谒宰,其案始销。涓吉约期乃去<26>。会试后,市币帛而还,居其旧第,行亲迎礼。进士报已到闽,又报至东,傅又捷南宫<27>,复入都观政而返<28>。女不乐南渡,傅亦以庐墓在,遂独往迁父柩,载母俱归。又数年,虞卒,子才七八岁,女抚之过于其弟。使读书,得入邑库,家称素封,皆傅力也。

  异史氏曰:神龙中亦有游侠耶?彰善瘴恶<29>,生死皆以雷霆<30>,此“钱塘破阵舞”也<31>。轰轰屡击,皆为一人<32>,焉知纫针非龙女谪降者耶?”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东昌:府名,治所在令山东省聊城县。
  <2>归宁而返:据二十四卷抄本,原作“归返”。
  <3>浼[měi 每]:请,委托。中保:保人。作贾[gǔ 古]:做买卖。
  <4>子母:旧时商家行话,即本息。
  <5>准抵:以物产作抵。
  <6>质告:当面相告。压券:券,指妪卖女为妾之文书。压券,山东旧俗,贸易成交时买主临时交给卖主以示事成的少数钱款。俗称“压约钱”。
  <7>簪缨之胄[zhòu 宙]:官宦人家的后代。簪缨,古代高级官员的冠饰。胄,后代。
  <8>执鞭:执鞭之士。指职务卑贱。《论语·述而》:“子曰:富而可术,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9>媵[yìng 硬]吾女:意为以我女为妾。
  <10>投契:心意相投。
  <11>褓中论婚:谓在婴几时订下婚约。褓,襁褓。论婚,据二十四卷抄本,原作“结婚”。
  <12>绰约:姿态柔美妩媚。
  <13>胠箧[qū qiè 去窃]:撬开箱子。《庄子·胠筐》:“将为胠筐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则必摄缄滕,固扃鐍。”《经典释文》:“司马[]云:从旁开为胠,一云发也。”
  <14>殡宫:墓室。
  <15>盖认其墓,疑其复生也:因为她认得夏氏之墓,猜测夏氏已复生。
  <16>属[zhǔ 主]:通“嘱”,托忖。
  <17>给役:服侍。
  <18>解颜:消除愁颜。
  <19>问名:旧日婚礼中六礼之一。男家通过媒人请问女方之名字和生辰,占卜合婚。这里指术婚。趾错:足迹错杂,指人来往众多。
  <20>渐渍习洽:渐渐熟悉融洽。
  <21>宰意:据二十四卷抄本,原无“宰”字。
  <22>预闻:干预、过问。
  <23>左袒:偏袒、袒护。
  <24>公车;汉代以公家车子迎接应征入京的人,因而后世代指举人应考入京。
  <25>以前约未婚:因过去与王心斋之女纫针有婚约,所以至今未婚。
  <26>涓吉约期:选择吉日,约定婚娶之期。
  <27>捷南宫:指考中进士。南宫,宋代称礼部为南宫,明清因之。会试由礼部主持。
  <28>观政:新进士初入仕,在京供职,曰“观政”。
  <29>彰善瘅[dàn 旦]恶:表彰善行,憎恨恶行。
  <30>生死皆以雷霆:谓神龙救活善者,杀死恶人,均用雷霆。
  <31>钱塘破阵舞;即钱塘破阵乐。唐李朝威《柳毅传》,洞庭君之弟钱塘君在救龙女时,“千雷万霆,激绕其身。霰雪雨雹,一时皆下。”钱塘君救出龙女后,曾演《钱塘破有乐》共庆胜利。
  <32>“轰轰屡击”二句:谓屡次雷击,皆为纫针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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